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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就《深圳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答记者问

近日,《深圳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由深圳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实施。深圳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同志就《规划》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解读。

问:请介绍一下《规划》出台的背景?

答:“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是深圳努力实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第一阶段发展目标的五年,是抢抓“双区”驱动、“双区”叠加、“双改”示范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等重大历史机遇、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迈向新台阶的关键五年。

“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将进入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党中央、国务院支持深圳实施综合改革试点,要求深圳在生态环境和城市空间治理体制等重点领域先行先试,为深圳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提供了有利契机。粤港澳大湾区、深圳都市圈等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也为区域生态环境共保共治拓展了发展空间。因此,深圳必须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率先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为此,从2019年6月开始,深圳市生态环境局会同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历时2年多时间,高质量完成了《规划》编制。

问:《规划》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答:《规划》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主线,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规划》对标全球最高最好最优,聚焦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项目、重大政策和重大改革举措谋划,提出一批管用的硬措施,解决好生态环境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规划》“管用、好用”。

一是突出目标导向,科学提出2025年和2035年发展目标。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要求,对照2025年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目标,筛选与深圳自然禀赋、经济发展水平相当的18个国际先进城市,从环境质量、自然生态、绿色发展、绿色生活等方面对标找差,以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为奋斗目标愿景,科学谋划深圳生态环境领域2025年和2035年发展目标。对照目标,构建4大领域19项指标,包括绿色低碳发展3项、环境质量改善9项、环境风险防控3项、生态保护修复4项。同时,紧紧围绕2025年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目标,充分衔接2035年发展目标,结合深圳实际,按照持续向好、自我超越的要求,科学合理设定指标目标值。

二是突出问题导向,聚力攻坚全局性、关键性问题。针对深圳当前生态环境改善成效还不够稳固,以及“十四五”期间城市资源环境供需矛盾将进一步凸显、高密度城市防范生态环境风险任务更为艰巨等问题,《规划》围绕加快推进绿色发展转型、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生态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构建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等全局性、关键性问题开展系统研究,务实提出任务举措。

三是突出改革创新,探索研究创新务实的任务举措。以深圳综合改革试点为牵引,聚焦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研究提出绿色发展转型、应对气候变化、环境质量管理、环境健康管控、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区域合作机制等6大领域33项改革创新举措,加快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重大制度创新成果。

四是突出项目支撑,积极谋划重大工程项目。以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规划目标指标落实为核心,谋划提出重大工程项目清单。重点聚焦二氧化碳减排、美丽河湖建设、美丽海湾建设、生态保护修复、无废城市建设、环境治理能力提升等领域,从补齐短板、尽职履责、示范引领三方面,梳理形成24大领域95个工程项目。

问:《规划》明确了哪些具体目标?

答:《规划》以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为奋斗目标愿景,制定了“两个台阶”的建设战略思路:

到2025年,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形成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绿色低碳发展方式,以先行示范标准推动碳达峰迈出坚实步伐,大气、水、近岸海域等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城市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增强,基本建立完善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城市更美丽。生态环境保护主要目标:

——绿色低碳发展成效显著。以碳达峰、碳中和引领绿色发展,努力在碳达峰、碳中和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空间结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打造绿色低碳城市标杆。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PM2.5年均浓度低于18微克/立方米,主要河流水质达到地表水Ⅳ类以上,固体废物得到全面有效处置,景观、游憩等亲水需求得到满足,美丽海湾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增强。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稳固,生物多样性保护全面加强,生物安全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区域性生态系统结构改善和功能持续提升。

——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土壤安全利用水平巩固提升,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环境风险有效管控,环境健康管理水平大幅提升。

——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生态文明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环境基础设施配套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位居全国前列。

到2035年,建设成为可持续发展先锋,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国际一流水平,“绿色繁荣、城美人和”的美丽深圳全面建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更加完善,绿色低碳循环水平显著提升,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15微克/立方米,生态美丽河湖景象处处可见,城市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全面提升,实现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

问:为实现上述目标,《规划》提出了哪些任务?

答:《规划》从绿色发展、应对气候变化、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系统修复、环境风险管控、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区域合作机制等13个领域提出48项重点任务:

一是加快绿色发展转型,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提出推进产业绿色转型发展、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应用、健全绿色金融服务体系、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等任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提供中国经验。

二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提出扎实推进碳达峰行动、创新推动低碳试点示范、提升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管理等任务,坚定不移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统筹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加强能耗双控工作,全面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统筹融合,显著增强应对和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三是加强协同控制,引领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提出推动大气污染精准科学防控、加强工业污染源治理、深化移动源污染防控、强化面源污染防控等任务,以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控制为主线,推动O3稳定步入下降通道,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治理和区域联防联控,推动大气环境质量继续领跑全国。

四是强化系统治理修复,持续提升水环境质量。提出加强水资源供给保障、深化水环境综合治理、大力推动水生态修复等任务,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推进生态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推动治水从巩固治污成果转向全面提质。

五是推进陆海统筹治理,加快建设美丽海湾。提出坚持陆海统筹污染治理、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推进美丽海湾建设等任务,提升海洋生态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打造“碧海银滩”的亲海人居环境,助力深圳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

六是深化土壤污染防治,加强农村环境治理。提出推进土壤安全利用、强化地下水环境风险管控、深化农业农村环境治理等任务,协同推进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深化农村农业环境综合整治,持续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改善。

七是强化生态保护监管,筑牢生态安全格局。提出筑牢生态安全格局、强化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建立完善生态监管机制等任务,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八是强化全过程管控,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提出提升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能力、完善危废医废处理处置管控、加强重点领域环境风险管控、强化环境风险应急管理等任务,深化“无废城市”建设,全面提高环境风险防控和环境应急处置能力,着力打造健康城市的“代谢系统”。

九是营造宁静生活环境,加强环境健康管理。提出持续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积极探索光污染防治、稳步推进新污染物管控、加强生态环境健康管理等任务,营造宁静和谐的生活环境。

十是深化改革创新,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提出全面实施综合改革试点、建立更严密的法规标准体系、构建更严明的环境责任体系、塑造更高效的市场治理体系、建立更完善的监管制度体系等任务,加快建立决策科学、多元参与、执行有力的现代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十一是加强能力建设,夯实生态环境保护支撑。提出构建最严格的执法监管体系、建立现代化环境监测体系、构建智慧化的环境管理体系、打造能力过硬的专业队伍等任务,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十二是开展全民行动,积极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提出增强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推进生态环保全民行动、深入践行绿色生活3项任务,推动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风尚。

十三是加强区域合作,推进生态环境共保共治。提出携手共建美丽湾区、开展生态帮扶和合作交流、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等任务,以建设美丽湾区为引领,加强深港澳更紧密务实合作,融入和带动“一核一带一区”建设,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为推进全球环境治理贡献深圳力量。

问:如何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答:为确保《规划》落实落细,将主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实施。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规划》实施工作,制定《规划》实施方案,落实牵头单位和工作责任,明确实施进度和推进措施。二是实施重大工程。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推动《规划》目标任务落实为核心,组织实施好一批关系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三是强化资金保障。优化资金支出结构,强化财税政策引导,为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等领域提供融资支持。四是强化评估考核。健全动态调整和修订机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

问:与《深圳市人居环境保护与建设“十三五”规划》相比,本次《规划》的特色亮点是什么?

答:本次《规划》在具体内容上进行了大量拓展和延伸,从人居环境领域拓展到全要素的生态环境领域,在规划空间、管控要素、内容深度上均有扩展,并结合深圳超大型城市特点,设置重点任务和自身特色指标。《规划》特色亮点集中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二是生态环境保护从污染治理转向品质提升。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巩固提升生态环境品质,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统筹强化对噪声污染、光污染及新污染物管控与研究,加强陆海统筹治理和美丽港湾建设,强力推动治污向品质提升转变,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实施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筑牢生态安全格局。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施重大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四是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综合改革试点为抓手,深入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改革,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统筹协调机制,加快建立决策科学、多元参与、执行有力的现代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五是深度参与全球治理。着力推进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等全球性生态环境治理和交流合作,为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提供中国经验。

问:关于“2030年碳达峰和2060年碳中和”目标,深圳有哪些考虑和安排?

答: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先行者”,将坚定不移地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统筹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统筹融合,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加快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

一是扎实推进碳达峰行动。一是科学制定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鼓励有条件的区域和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制定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二是构建清洁低碳能源体系,优化能源供应结构,推动清洁能源成为能源增量主体。三是推动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推广节能和新能源车辆,推动船舶“油改气”“油改电”,推动航空业实施碳减排和碳抵消。四是持续推动工业行业节能提效,加强高耗能行业能耗管控,加强先进节能减排技术应用推广。五是推动城市建设绿色发展,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六是加强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管控,积极控制工业生产、污水处理、垃圾填埋过程氢氟碳化物、甲烷、氧化亚氮等排放。

二是创新推动低碳试点示范。一是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鼓励引导民间投资、国际资金和境外投资者进入气候投融资领域,推动建设深圳国家气候投融资促进中心和国家自主贡献项目库,探索设立国家级气候投融资基金。二是加快碳交易市场建设。健全碳排放权交易机制,扩大市场覆盖范围,深化碳交易在交通、建筑等领域的协同减排作用,探索建立涵盖核证减排量交易和碳积分商业激励的碳普惠机制,引导小微企业、社区家庭和个人积极践行绿色低碳行为。三是推进多领域低碳试点示范。探索实施零碳、近零碳示范工程,推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探索建立“碳中和”试验区,推进森林城市建设,构建城市大气温室气体及海洋碳汇监测体系。

问:“十四五”期间,深圳的绿色发展之路怎么走?

答:“十四五”期间,深圳将积极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推进产业绿色化和绿色产业化。

一是推动绿色产业培育发展。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先进核电、可再生能源、高效储能、氢能与燃料电池、智能电网、智慧能源、节能环保等绿色低碳产业,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绿色领军企业,促进绿色产业规模化、集聚性发展。

二是推进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实施园区节能低碳和循环化改造,打造绿色示范园区。严格实施“双超双有”企业强制清洁生产审核,推进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推动企业生产工艺、自动控制升级改造,淘汰高耗能、高污染、高环境风险的工艺设备。

三是实施前沿和关键核心绿色技术攻坚。鼓励绿色技术创新载体加强超低能耗建筑、智能交通、智慧环境、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关键技术研究,重点突破动力电池、氢能、储能等新能源技术瓶颈。

四是健全绿色金融服务体系。推广国家绿色金融标准,推动制定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标准,建立健全绿色投资评估制度,推进高环境风险行业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碳排放权、用能权、排污权等环境权益抵押和质押融资业务。

五是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施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制度,健全GEP核算方法体系,推动GEP进监测、进规划、进考核、进决策,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探索建立以生态产品价值和生态功能效益为导向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问:近年来,深圳的空气质量不断提升,但离国际一流水平仍有一定差距,请问面对这些差距深圳“十四五”期间会有哪些举措?

答:“十四五”期间,深圳将坚持源头防治、综合施策,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探索大气治理新路径,不断寻求突破,推动大气环境质量继续领跑全国、加快追赶国际一流,让“蓝天白云、繁星闪烁”成为常态。

一是推动大气污染精准科学防控。开展O3形成机理研究和源解析,推进PM2.5和O3协同治理科技攻关。加强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建设,推动城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与更新工作常态化,建立重点污染源动态排放清单。

二是加强工业污染源治理。深入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新建项目实行VOCs现役源两倍削减量替代。强化电厂和工业锅炉排放治理,全市天然气锅炉基本完成低氮燃烧改造。

三是深化移动源污染防控。强化成品油质量和油品储运销监管,严格实施I/M制度,机动车排放定期检测合格率达到95%,全市禁用低于国三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持续推进绿色港口建设,推动靠港船舶使用岸电或转用低硫燃油。

四是强化面源污染防控。全面落实工地扬尘“7个100%”治理措施,建设全市扬尘源TSP在线监测和视频智慧监管平台。提高城市道路保洁标准和机扫比例,实施裸露土地动态“清零”行动。强化餐饮源污染排放监管,大中型餐饮项目安装油烟在线自动监控设施。

问:“十三五”期间,深圳持续高位推进水环境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十四五”期间,深圳在水环境治理方面将有哪些考虑?

答:“十四五”期间,深圳将以水生态环境改善为核心,坚持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两手发力,在巩固“十三五”治水成效基础上,自我赶超、引领示范,围绕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文化、水经济“六水共治”,推动治水从巩固治污成果转向全面提质。

一是加强供水保障。加快形成东、西江双水源供应格局,实施居民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提标改造,打造全城直饮的城市供水体系。严格饮用水水源保护,强化节水管理,推动城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到2025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再生水利用率达到80%以上。

二是深化水环境综合治理。施行最严格的污染源监管,建立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河(海)排污口监管体系。加强涉水面源污染管理,推动污水、初期雨水和雨水“三水分离”,构建全收集全处理治污体系。实施全流域管理模式,提高治水现代化管理水平。到2025年,全市达到或好于Ⅲ类的优良水体河长占比力争达到80%。

三是大力推动水生态修复。建立水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开展河湖水生态健康调查评估,摸清主要河湖生态健康状况。依托“千里碧道”建设,恢复河湖岸线自然状态,系统打造水生态廊道,强化河流作为栖息地、生物廊道、滨岸过滤带等生态功能。对有条件的暗渠实施复明改造,开展河道生态化改造,形成生态美丽河湖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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