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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迎“窗口期” 矿山修复协同带来共赢新思路
近几年来,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如何推进工业固废资源化受到了环保行业内外的广泛关注。相关领域大宗固废的综合利用关系到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紧迫性日益凸显。为破解困局,近年来,在系列利好政策指引下,政府、企业、科研机构等多方合作,秉持“以废治废、循环共生”理念,探索不同领域工业固废的无害化处理与综合利用途径,不断将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与矿山修复、土地综合治理以及循环应用相结合,相关领域的跨界协同也为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提供了新思路。
在今年两会上,围绕我国工业固废处置、矿山尾矿资源化、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等热点难点,多位代表、委员提出应加大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力度,开展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技术产学研攻关,加速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建设,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体系。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指出,结合工业领域减污降碳要求,加快探索重点行业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路径。
固废污染防治一头连着减污,一头连着降碳,作为比重最大的固废种类,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在资源和环境的双重压力下,循环利用日益重要。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石化党组书记、董事长马永生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据统计,“十三五”时期,我国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量约130亿吨。目前,累计堆存约620亿吨、年新增堆存量超35亿吨。这其中磷石膏、钢渣、化工渣等固废利用率较低,高存量及高新增,对生态环境造成巨大压力。
为破解困局,近年来,在系列利好政策指引下,政府、企业、科研机构等多方合作,秉持“以废治废、循环共生”理念,探索不同领域工业固废的无害化处理与综合利用途径,不断将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与矿山修复、土地综合治理以及循环应用相结合,相关领域的跨界协同也为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提供了新思路。
政策体系日益完善 有利于形成发展新格局
近年来,政府层面十分重视大宗固废的利用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十四五规划和远景目标提出要“加强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这也为今后一段时期大力推进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指明了方向。
2018年,中央出台的《环境保护税法》,针对尾矿、煤矸石、粉煤灰、冶炼渣等固体废物排放征收每吨5元——25元的环保税,对工业固废的综合利用,由单一的环保账上升到环保账与经济账统筹考虑的新层面,为矿山企业的转型升级和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提供了新的契机。
2020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将工业固体废物单列一章,强化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综合利用的原则贯穿始终,增加“国家鼓励采取先进工艺对尾矿、煤矸石、废石等矿业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的要求。新固废法的实施,为“十四五”的工业固废治理新篇章夯实了法治基础。
2021年3月,国家发改委等十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鼓励多产业协同利用,推进大宗固废综合利用产业与上下游领域深度融合。《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煤矸石、粉煤灰、尾矿(共伴生矿)、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农作物秸秆等大宗固废的综合利用能力显著提升,利用规模不断扩大,新增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60%,存量大宗固废有序减少。《指导意见》将有助于工业固废形成多途径、高附加值的综合利用发展新格局,为大宗固废综合利用产业快速发展提供强大驱动力和良好政策环境。
近日,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的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要努力构建创新驱动的规模化与高值化并行、产业循环链接明显增强、协同耦合活力显著激发的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生态。到2025年,重点行业工业固废产生强度下降,大宗工业固废的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再生资源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明显提升。
多方政策的出台落地,也标志着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法规政策标准体系的日益完善,可以预见,这将为我国大宗固废综合利用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机遇和坚实的法律保障。在密集的政策扶持下,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有望获得加速发展的动力。
高质量发展目标之下 面临问题亟需破局
“十三五”期间,我国固废处置行业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效,大宗固废综合利用产业规模不断扩大,综合利用率不断提高,累计综合利用各类大宗固废约130亿吨。但我国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产业发展较晚,行业尚存在技术路线不成熟,缺乏有效利用途径;上下游产业链衔接不畅,产业体系建设不完整;各类别工业固废供需结构性不平衡问题突出等诸多现实困难。在多重因素制约下,当前,我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仍处于高位运行,尚未形成大规模、大用量、高附加值的资源化利用途径,利用率增长乏力。
据了解,当前我国大宗工业固废的利用率相对比较低,特别是一些尾矿、磷石膏的综合利用难度大。以磷石膏为例,据《中国建材报》2021年的报道显示,目前我国磷石膏堆存量约6亿吨,年产生量达7500万吨,年使用量却仅为3100万吨,综合利用率较低。其根本原因在于,磷石膏杂质含量高、种类多,缺少高效且低成本的综合利用新技术,市场竞争力不强。同时,我国工业固废虽品种多,但利用途径单一,对于众多组分多样的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水平较低。
从产业化角度来看,工业固废从产生收集、技术开发、工程设计、项目融资到管理运营等服务体系不健全,制约了综合利用产业链条纵深发展。另外,我国工业固废利用行业的创新资源聚焦不够,产业模式创新存在不足,专业性或综合性循环利用园区、基地不多,协同能力较差。
与此同时,当前工业固废利用方面最棘手问题也逐渐凸显,即供需的结构性不平衡,而这也成为综合利用规模和效率的关键难点。
围绕存在的这些问题,相关专家学者也对产业发展提出建议。中科院过程工程研究所研究员李会泉表示,固废处置产业发展还要重视固废利用产业链与创新链的融合发展;加强源头减量和综合利用统筹规划。东南大学教授张亚梅强调“要培育资源综合利用产业新业态,重视龙头企业带动效应。”
近日,面向国家碳达峰碳中和重大需求,科技部针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碳中和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立足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在低碳/零碳工业流程再造工艺技术与示范方向提出尽快形成关键技术支撑,从产业现状来看,工业固废贮存处置趋零增长对综合利用技术和产业协同提出更高要求,在这个要求之下固废资源利用的技术创新和协同仍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高质量发展尚需探索多种可能。
用共赢的思维探索产业协同路径 为高质量发展带来更多可能
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领域,多项顶层文件均提出加强产业间合作,促进固废资源跨产业协同利用,协同创新利用模式也为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注入了新活力。
以政府文件中多次提到的磷石膏为例,磷石膏是化学工业中排放量最大的固体废物之一,中国是全球第一大磷肥生产国,也是第一大磷石膏副产国。如前文所述,我国磷石膏堆存量已经达到6亿吨,每年仍然以大约7500万吨的速度递增。巨量磷石膏的堆存,对地下水、土壤、植被等周边环境造成巨大环境风险。《指导意见》提出,应加强产业协同利用,探索尾矿在生态环境治理领域的利用,拓宽磷石膏利用途径,在确保环境安全的前提下,探索磷石膏在土壤改良、井下充填、路基材料等领域的应用。2021年11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实施,明确要求持续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为新时期长江保护修复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总磷是长江的首要污染物,“三磷”行业是主要污染来源,同时云、贵、川等磷矿资源集中的省份也面临较大的处置压力, 加强磷石膏综合利用治理,既是推动磷化工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更是保护生态环境,促进资源集约与循环利用的需要。
目前,国内土壤修复领域一些头部企业已在矿区磷石膏治理及矿山修复方面先行一步,为工业固废的综合利用提供了新思路。以北京建工修复为代表的土壤修复企业以治理废弃矿山为切入点,同时结合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探索出一条老矿区生态恢复治理的新路,实现“固废利用+矿山修复”的产业协同与共赢路径的落地。
2021年年末,北京建工修复承接的海口云龙磷矿矿区修复治理项目即是打造“固废利用+矿山修复”多效共赢的示范项目案例。
云龙磷矿矿区是云南省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之一,项目实施是落实长江大保护的重要举措,承担着消除滇池流域西山片区遗留矿坑环境及安全风险,提升片区生态环境质量的重任。北京建工修复践行循环经济理念,开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创新采用云南当地体量庞大的工业废物磷石膏,生产磷石膏基新型生态修复材料,对遗留矿坑进行充填处理,并对整个项目区实施生态恢复。形成“固废资源利用、矿山生态修复、地质灾害削减”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多效共赢。
据了解,磷石膏在矿山修复中进行综合利用,其示范意义在于将探索建立磷石膏基修复材料安全回填的相关环保标准和工程技术规范,科学平衡环境保护和资源化利用的关系,通过工程示范,以此带动更多像磷石膏这样的工业废物发挥更大的价值。项目以工业废物磷石膏修复废弃露天矿山,“以废治废”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同推进,推动磷化工产业高质量持续发展。
在“十四五”我国环保产业步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工业绿色发展对固废利用提出了新要求,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有可持续的技术创新的前提下,结合利用产业,拓展利用领域,探索跨界协同与 “固废利用+”的多种可能,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产业才能够走得更远、更好,真正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题中之义。